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贵州省水城县以暗访、严惩、通报为抓手,集中整治不良作风,收到良好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级领导干部深入到基层慰问贫困户68户,发放慰问物资8万余元。全县会议同比减少51%,文件数量减少16%,“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16.08万元。
一、随机暗访,提升督查实效。
一是提供组织保障。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40人组成暗访工作组,要求工作人员带齐相机等暗访设备。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暗访工作组进行政策指导和技巧培训,要求暗访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防跑风漏气。
二是明确暗访内容。将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情况作为暗访主要内容,突出对执行工作纪律、精简会议和执行会风会纪情况、上班时间打麻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是创新暗访手段。采取以暗访为主,通过咨询、查阅记录、问题跟踪等手段进行查访。党的十八大以来,对33个乡镇和51个县直机关、216个餐馆组织开展了26次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的违纪违规行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人员61人,违反会风会纪人员62人。
二、严肃惩处,增加违纪成本。
一是完善惩处机制。修改完善《水城县环境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行为纳入问责范围,对不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从严从快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增加违纪成本,发挥惩处的威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对违纪违规的123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4名副科级干部被予以诫勉谈话, 63人被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88人被予以经济处罚。
三、定期通报,发挥警示功能。
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对不良作风“丑态”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功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下发通报6期,对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旷工、玩游戏等违纪违规行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整改。重点对近期暗访中发现的七个方面作风问题,及61名违纪违规公职人员在全县信访工作视频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迅速将通报下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组织专题学习,引以为戒,达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