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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来源 :本站  时间:2025-05-15

  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

党风政风监督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信访室

案件审理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直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

区委巡察办

派驻机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宝鸡市陈仓区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列入区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区纪委。

内设职能部门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共11个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为:宝鸡市陈仓区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

派驻机构为:驻区委办、驻区政府办、驻区委组织部、驻区委政法委、驻区委宣传部、驻区卫健局、驻区教体局、驻区法院、驻区农业农村局共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务公开、会议组织、督办落实、综合协调、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区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等。

(二)组织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委系统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街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除书记、副书记以外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体干部,镇街纪(工)委书记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四)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业务管理;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留置点、谈话点和办案场所通讯监控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管干部廉政档案的集中管理和档案信息的提供、查询等工作。

(六)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依规监督的职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并提出处理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区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直属单位及职责简介

宝鸡市陈仓区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主要负责留置点日常管理,包括:廉政教育,负责廉政文化教育宣传、培训、讲解;信息化建设,负责配合留置点技术保障;餐厅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用餐保障和审查调查对象的送餐及食品留样;物业服务,负责管理中心的国有资产,公共设施,包括消防、水电、空调等设备的保养维护,培训、会务保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基地安全、绿化、美化和公共卫生;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派驻机构及监督单位

(一)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党校、总工会、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社工部、档案馆

(二)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政府办、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工信局、人社局、交通局、商务局。

(四)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供销联社。

(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司法局、住建局、城管局。

(六)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法院、妇联、残联、水利局。

(七)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招商局。

(八)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农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宗局、信访局。

(九)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卫健局、医保局、工商联、科协、数据局、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