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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

陈仓区:“十步工作法”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

来源 :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3.05.03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狠抓制度建设,先后推行了20项反腐倡廉制度,健全了制度体系,强化了制度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强化对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陈仓区从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操作程序等方面入手,实行十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把一把手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十步工作法即会前: 

1、提出议题:由主管部门(股室)对须由党委(党组)研究决策的议题提出初步议案;

2、充分调研:由主管部门(股室)对须由党委(党组)研究决策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

    3、领导审阅: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列入党委(党组)会议议题;

  4、提前告知:议题确定后,应提前告知每名班子成员。

会中: 

5、介绍议题:在有关负责人汇报完某一议题的初步议案后,分管领导介绍该议题初步议案的形成过程、利弊分析等情况;

6、成员发言:每名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其中主要负责人应最后一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7、民主决策: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要负责人归纳总结多数人的意见和看法,确定是否将议案提请与会成员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议题议案,应当暂缓表决。会议表决。每名与会成员应对议案作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明确表态。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每一名成员的表决意见,不得以一致同意等用词替代。会议记录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属于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议题,另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按照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决定)。

会后:

8、信息公开:会议决议(决定)形成之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信息公开;

9、落实决策:会议决议(决定)形成之后,应明确具体实施的责任人进行落实;

10、监督检查:适时安排相关人员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十步工作法实施以来,全区已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干部奖惩等重大事项中运用一把手末位表态议决的事项达233项,无一例决策失误现象发生,社会各界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