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着眼长远效果,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抓手,注重“三个突出”,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不断促进干部任用工作民主化、规范化进程。干部选任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6%,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达到98%,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
一是突出自我监督。区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研究修订了区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都由集体讨论决定,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来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修订完善了《陈仓区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初始提名的暂行规定》、《科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诫勉谈话制度》、《陈仓区镇党政正职人选实行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我们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有关规定,两年多来,先后向市委组织部呈报了同一岗位任职不满三年党政正职调整3次8人,一次调整超过30人配备方案报批3次,呈报调任领导干部4人。
二是突出社会监督。注重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计生、信访、维稳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沟通交流、汇总情况,及时研究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完善了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网络。强化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近年来先后对3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审计,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同时,在区电视台开设“行风热线”专栏,每年组织社会各界对政风行风进行评议,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干部监督工作。
三是突出向下监督。区委坚持对镇街、区级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定期进行集中督查,重点突出“四查”:组织进行知识测试,查学习掌握情况;抽检干部任用全程资料,查贯彻落实情况;调阅研究干部任用会议记录,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明确情况;抽看举报电话、信访等记录,查群众参与干部监督渠道的畅通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对选拔任用干部过程实行倒查机制,根据问题出现的环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追究到位、问责到人,以责任追究和选人用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