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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健全机制 突出重点 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

来源 :  作者:训诫室  时间:2013.04.29

近年来,陈仓区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教育、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走出了一条超前预防,机制规范,运作到位的“一把手”监督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      防微杜渐,强化任前考察

 

  一是实行“票决”推荐制度。我区在酝酿讨论决定干部时,推行了全委会“票决”推荐干部制度。对镇街、部门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同时邀请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列席会议,扩大了干部任免决定过程中的民主程度和监督范围,确保了干部选任质量。近三年来共召开全委会“票决”推荐会4次,先后对52个镇街和部门“一把手”岗位进行了全委会“票决”推荐。

二是实行任前考察制度。在选拔、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组织专班深入拟提请任命人员单位和基层群众中,广泛了解他们的工作经历、主要政绩、法制观念、廉洁从政、民主意识和执法执纪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形成材料提请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挂钩,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四是实行公示试用制度。区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干部后,对拟提拔的干部,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决定任职的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      健全机制,突出任中管理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200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科级领导干部在学习、工作、纪律、作风方面的要求和从政行为,并严格规定了八小时以外的不准行为,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是建立“一把手”个人廉政档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个人行为,增强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监督党政“一把手”的表现,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建立了党政“一把手”廉政档案,如实记录廉政情况,重点抓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一把手”必须将个人廉政情况写成正式书面报告交区纪委备案,经调查核实,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召开与各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掌握情况。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也延伸了监督范围,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三是建立调查视察机制。通过组织组成人员、办事机构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了解和掌握被任命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他们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

四是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区纪委推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十步工作法”,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所列范围和内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决定,“一把手”不得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十步工作法”规范了“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制,有效发挥了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五是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陈仓区纪委2009年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列入对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特别明确了针对“一把手”风险点查找的重点、防控措施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完善和监督管理的要求等环节。去年全区共查找“一把手”廉政风险点1600多条,制订了1800多条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200多种,并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是推行述廉述效制度。我区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了下一级党政“一把手”向上一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先后五次安排44名镇、街和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效,并由纪委委员和应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现场质询,评议结果现场予以公布;并把这项制度向基层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镇街站、办、所主要负责人及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了延伸,五年来全区14镇街及17个区级部门的119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和238个村的427名村级干部进行了述廉述勤,共征求意见建议648条,整改问题354个,有效加强了上级和服务对象对“一把手”的监督。

    七是实行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2011年陈仓区纪委在全区镇、街和区级部门全面推行了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各单位的财务支出票据实行分管领导第一个审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再次审签和“一把手”最后审签核销的集体参与财务管理工作机制。该制度推行两年来,先后有23笔共计13.5万元不规范支出被本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审签退回,有效的杜绝了不合理支出,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管。

八是完善监督网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审计、计生、信访、维稳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定期召开全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完善了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干部监督网络。以审计部门为依托,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审计为主,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的经济责任监督,2012年,先后对3个镇4个部门5个事业单位共12名“一把手”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五年来先后对65名科级“一把手”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了违反财经纪律等腐败行为。

  九是坚持任中审议。在听取提请机关全面介绍情况的基础上,请被任命人员暂时回避,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请机关对审议中反映的问题不能明确答复的,暂缓表决。

 

  三、      严格程序,加强任后监督。

 

加强任后监督是保证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增强干部任后监督的实效,保证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中健康运行,我区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经常的监督考核制度。

一是强化信访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有信必查。同时明确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遇有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向组织报告。另一方面,实行诫勉谈话和回复制度。对通过上述途径了解到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领导找当事人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改纠正的坚决纠正,并责其作出书面回复说明和解释。三年来,共对“一把手”实施警示提醒42名,诫勉督导5人,责令纠错2人。

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开展对“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使考核工作对推动“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洁自律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把查办案件惩治腐败作为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高度重视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近年来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两人次,起到了查处一案、管住一块、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建立离任审计机制。为正确评价任命干部任期内的勤政廉政情况,我区建立了任命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任命干部任期届满,审计部门对干部任期内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