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是群众能够耳闻目睹、切身感受到的利用公共权力谋取小团体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为。它具有一定普遍性、半公开性和顽固性等特点。这些行为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危害程度不可低估。
一、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来看,主要有四种类型,工作失职类: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贪污受贿类:个别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采用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等手段,贪污公款,故意在项目建设、处置集体资产中收受贿赂,严重侵犯群众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类: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村干部频繁更换会计,致使村内财务管理混乱,形成“断头账”,从中谋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有些干部在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过程中,违规圈地、少批多建、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现象比较普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成因
1、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为是行业不正之风和干部作风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估计不足,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研究不够,防治措施不力,监管机制不完善,放任了干部行为。
2、惩处不到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因为量大面广,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往往无奈之下采取迁就的态度,缺乏严厉的惩治措施,以致成为久治不愈的恶疾顽疾。有的部门、行业和基层单位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查处难度较大。
3、 监管不到位:社会转型时期,权力监控制约机制不健全,民主公开的程度不够大,导致权力监控的缺位和弱化,在一些领域仍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健全,审批手续不完备,财务交代不清,财务支出随意,财务监督不力等问题,成为农村干群矛盾的焦点,也成了个别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基本对策
1、强化制度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用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要在工作实践中找出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并加以完善,特别是要从近年来涉农上访的突出问题中和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进行清理和分析,找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中的一些针对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规范、健全、合理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等一些针对性、程序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村级管理制度。
2、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阳光工程”
认真实行好村务公开制度。常规事项要定期公开,急重事项要及时公开,点题事项要随时公开,重要财务活动要逐笔公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都要集体商量决定,不能一人说了算。对涉及村干部报酬、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征用分配、农民个人建房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民政救灾救济及非生产性开支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级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让老百姓有足够的知情权。
3、 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纪意识
开展党性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对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全区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全区农村干部掌握农村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处理问题的能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