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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廉政

陈仓区推行“三三三”工作制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1.12.13

 

近年来,陈仓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三三三”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审理工作创新,全区案件质量稳步提升。2009年至2011年共审结党政纪案件71件,其中自办案件29件;处理违纪人员73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

一、注重三个到位,打牢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和正确执行纪律、维护纪律严肃性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近年来,陈仓区纪委对提升案件质量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陈仓区党纪处分案件协审制度》、《党纪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要求》和《党纪案件材料及格式要求》等一系列文件。今年年初,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区纪委又专题召开常委会研究,提出了贯彻意见,要求各业务室和基层纪检组织必须把提升案件质量贯穿到信访件初核、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区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对2009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同时,建立了由主审人、审委会、常委会三级分工负责的案件审理工作新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审理中把握不准的案件,主动向上级请示。在2009年审理两起公职人员受贿违纪案件时,意见分歧比较大,为了确保处理恰当,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同志前往市纪委汇报案情,请市纪委审理室协助把关,最后给予两名当事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是学习培训到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审理业务培训。近年来,先后选送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举办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区纪委举办审理业务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有21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室轮训;开展了答题竞赛、廉政法规宣传等活动;翻印下发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书资料1300多份。同时还利用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一对一面对面的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了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程序健全到位。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程序。坚持案件预审制度,对移送的案件自收到案件材料三日内进行预审,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调查组补送相关材料。坚持案件审理谈话和主审人制度,对移送的案件都要和案件当事人进行审理谈话,听取当事人对调查组确认的违纪行为的意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及时确定主审人员,由主审人员审理后提出初步意见。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区纪委分管领导坚持参与案件审理,在案件主审人审核结束后及时召开审委会分析案情,对案件的定性、量纪和证据等情况进行集体审议,为区纪委常委会审定打下基础。坚持沟通协调制度,注意克服“书面审理”的局限和缺陷,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调查人员沟通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解疑剖难,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作为优质案件来办。

二、推行三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推行案件协审制度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坚持案件协审制度。基层纪检组织查办的案件,立案前将立案报告和初核材料送区纪委审核把关,审核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立案,防止发生“凑案”现象,从源头上解决了基层立案质量不高问题。在查办结束后,将案件所有调查材料和拟给处分意见报区纪委协审。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在“案件协审登记表”中列出,交送审单位补查完善。在违纪人身份确认方面,是党员的,必须将入党自愿书复印入卷;是公职人员的,必须将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入卷;是领导干部的,必须将相关任命文件或批准文件复印入卷;属于责任追究的案件,必须将分工文件复印入卷。案件协审后可以进行处理的案件,按照处理权限分级处理。案件协审制度的实施,规范了基层纪检组织的案件查办程序,确保了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近三年来,区纪委共协审基层案件42件,协审率100%。通过协审共督促基层补充证据材料33份,纠正和落实处分14起

二是推行办信审查制度制定下发了《陈仓区纪委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制度(试行)》,对区纪委信访室下转基层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件,其调查结果由区纪委审理室统一审查把关。主要审核调查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证据材料,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审核其处理意见时,看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核调查过程时,看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审查后印制“陈仓区纪委下转要结果信访件审查通知单”,在通知单中注明上报材料份数、存在问题、需要补充的材料及对基层调查意见的审核意见等内容。通知单连同上报单位的调查报告移送信访室。信访室根据审理室的审查意见进行销号处理,或督促补充调查,或督促尽快立案查处。2009年至今区纪委共审查基层要结果信访件 239件,退回基层重新调查48件,建议立案12件,建议给予警示训诫19件。通过推行办信审查制度,提高了基层办信质量,有效解决了调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使群众重复上访大幅减少,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推行协作办案制度按照《陈仓区镇和区级部门协作办案实施办法》,选择典型信访件进行协作办案,由区纪委信访室或案件检查室牵头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选定信访案件初核查办人,采取以富有案件查办经验的老手带新手的方法,对相关信访案件进行初步核查。协作办案制度实施以来,区纪委共统一抽调镇和区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7次 18人,参与办信办案9件,其中初核转立案4件,初核了结2件,正在初核3件,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通过协作办案,使基层尤其是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熟悉了案件查办过程、调查谈话方法、证据提取方法和纪检监察文书制作方法及案件审批权限等业务知识,提高了基层办信办案能力。

三、狠抓三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安排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案件调查阶段就参加取证等工作,及时掌握案情。2010年在查处凤阁岭镇鸭下岭村违规发放、贪污抗震救灾款物案件时,安排审理室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在证据提取、政策依据、定性处理等方面与检查室协同工作,经过连续多天艰苦努力,使这一媒体报道后造成一定影响的违纪案件及时得到了处理。区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该村会计开出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该案件被市纪委评为2010年度优质案件。

二是坚持进行案件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和优质案件评选是市纪委近几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优质案件评选和每两年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由区纪委审理室牵头负责,相关室包抓镇和部门,采取“一案一表”、逐案登记剖析的方法,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进行检查。近三年来,全区共评选出区级优质案件5件。2009年查办的宋某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和2010年查办的范某某贪污案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受到通报表彰。通过检查评比,共补充材料54份,督促落实处分决定 11起,整装案卷43宗。

三是狠抓处分落实。区纪委处分决定作出后,在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抄送时,除坚持签收制度外,还把处分决定及时归入被处分人档案,同时按照处分轻重做好对当事人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每年的第一季度,坚持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对案件处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被处分人的考核、工资、职务等情况,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三年来,全区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工资、职务等全部按规定执行,执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