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陈仓廉政 - 正文

陈仓廉政

陈仓区在全区推行“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1.12.13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不断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按照陈仓区纪委一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近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推行“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10月份起,全区各镇、各街道办、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财务管理三审三签”是指单位日常公务开支(包括专项资金报销核销、项目资金的预拨和决算)须由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行政主要领导共同审签的财务管理制度。审签的程序是,先由经办人(或经手人)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再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审签,最后由行政主要领导审签。该制度要求财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未按“三审三签”程序审签的财务支出票据一律退回。审计部门要将“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落实作为日常审计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贯彻执行不力的予以问责;出了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制度,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有实效。

   “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推行的将有利于加强对机关财务监管,最大限度的节约公务开支,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