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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陈仓区委巡察办  作者:  时间:2022.10.28

2022年10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袁建平同志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张晓亮同志就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检察院党组书记邓武同志主持会议并对配合巡察工作进行安排强调。

区委巡察办,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检察院全体干警,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49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袁建平同志宣读了《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检察院党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次巡察工作的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巡察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通报说明,强调了本次巡察将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以此推进检察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张晓亮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同题共答,坚决落实深化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三是要严明巡察纪律,抓紧抓实纪律作风建设。

邓武同志代表检察院党组从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强调。

区委第四巡察组将在检察院进驻巡察两个月。巡察期间(2022年10月26日-12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17-6231178,15336176130,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巡察组办公地点:区检察院办公大楼216办公室。电子邮箱:qwdsxcz202010@163.com。根据《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除检察长)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检察院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