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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区委巡察办  作者:  时间:2020.11.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尚亚军同志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雒新科同志就开展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梁小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共17人参加了会议。

尚亚军同志宣读了《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次巡察工作的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巡察步骤、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安排。

雒新科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对各级单位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希望区审计局党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巡察工作重点,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的开展;落实政治要求,共同完成好区委安排的巡察任务,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的“政治体检”。

梁小宁代表区审计局党组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配合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全程保障。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审计局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10月29日-11月29日)设专门值班电话:(固定电话: 6220625,15336177026),办公地址:陈仓区集中安置办公楼主楼1236室、1237室,电子邮箱:ccqdyxcz@163.com,巡察组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和成员及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审计局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