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袁建平同志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雒新科同志就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编办主任郑建让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办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共17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袁建平同志宣读了《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编办工作实施方案》,对本次巡察工作的巡察时间、巡察内容、巡察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安排,强调了本次巡察将重点围绕区委编办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以此推进区委编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雒新科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巡察工作重要意义;二是要增强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三是要落实政治要求,共同完成好区委安排的巡察任务,确保本次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郑建让同志代表区委编办从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抓好问题整改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区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区委编办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17-6220693,15336176130,巡察组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巡察组办公地址:区行政安置中心主楼1209办公室,邮编:721300,电子邮箱:qwdsxcz202010@163.com。根据《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委编办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