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16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团区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尚亚军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雒新科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团区委副书记唐喆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和团区委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尚亚军同志宣读了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重点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对这次巡察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作了详细说明,提出了明确要求。
雒新科同志结合区委前六轮巡察工作情况,强调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团区委党员干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贯彻好“四个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同时,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成效。
唐喆代表团区委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全体党员干部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汇报工作,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共青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团区委工作20天时间。巡察期间(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6日)设专门值班电话(固定电话:0917—6220625,移动电话:15336177026), 巡察组办公地址:陈仓区集中安置点主楼1237室,邮编:721300,电子邮箱:dyxc2019@163,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团区委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