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街镇老庄村违反财务制度白条入账问题。2019年至2022年期间,新街镇老庄村村级账务将村幸福院运行费用、办公用品及其他村级日常管理费用等131笔27893.51元以白条方式入账列支,违反财务制度。2023年12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景居祥,监委会主任冯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刘彦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慕仪镇黎明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至2021年期间,慕仪镇黎明村以三夏防火、秋季防涝等补贴名义向7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计7000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3月,黎明村党总支书记杨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副书记杨拴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监委会主任曹锁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阳平镇宁王村村民小组组长杨胜利违规接受宴请及礼品问题。2023年5月,阳平镇宁王村第14村民小组组长杨胜利为群众办理有关事项时接受宴请及礼品。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月,杨胜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守纪法红线,坚守清廉底线,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化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严的基调,盯紧盯牢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多发易发问题,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纪委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