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制定出台《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作风持续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
该《实施办法》是根据《宝鸡市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的。《实施办法》提出,实施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制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使干部知不足、明规矩、红脸出汗、自省自励;坚持结合实际、务实管用,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察考核、管理监督紧密结合。干部不足提醒信息主要包括: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职能力、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个性特点等方面存在的成长性不足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实施办法》规定,提醒一般分为任前提醒、随机提醒、定期提醒三类,主要采用谈话提醒和书面提醒两种方式进行,重点突出对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新提拔科级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的提醒。其中,任前提醒主要针对干部考察中发现的不足,结合任前谈话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市监委副主任(委员)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进行提醒;随机提醒主要针对信访举报等平时掌握的干部不足和存在问题,经调查属实尚不构成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视轻重缓急,采取适当形式及时予以提醒;定期提醒主要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综合研判、干部考核中发现的干部不足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书面提醒干部本人。
《实施办法》要求,干部受到提醒后,要深刻自我剖析、查找根源,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整改过程中,要切实提高认识,着眼个人成长进步,积极主动抓好整改提升。
《实施办法》明确,干部任前提醒整改情况结合试用期满考察、干部考核,通过谈话了解、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评估。整改成效作为任职使用期是否合格的重要参考。被提醒干部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告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评估了解,对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情况建立专档,形成分析报告,整改成效作为年度考核、提拔调整、评优树模的重要参考。
“严防灯下黑,光靠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性廉政教育和干部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织密制度笼子,用制度的刚性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落实《干部不足提醒促成长制度实施办法》重在强化正向激励、真心关爱干部,要正确对待干部的不足及产生原因,在提醒中既谈干部不足的危害,又谈改进方向,既使干部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