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纪委监委通过工作“清单化”、督导“常态化”、管理“规范化”,强化对各派驻(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最大化发挥各派驻(出)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工作“清单化”,任务“具体化”。该县纪委监委每月清单化给各派驻(出)机构下达任务要求,任务包括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开展执纪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方面内容,要求做到月初领任务、月末交成绩,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等情况挂钩,不断提升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效率。
督导“常态化”,帮扶“专业化”。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机制,定期不定期带队到派驻(出)机构开展调研督导,督促工作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一对一”定点帮扶,做到派驻(出)机构需要哪方面的业务支持,委机关就会派出对应职能科室进行指导,帮助派驻(出)机构提升履职能力。
管理“规范化”,严防“灯下黑”。先后制定昭平县派驻(出)机构去向报备制度》《昭平县派驻(出)机构案件查办管理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围绕派驻(出)机构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做到明确职责范围、划定履职准绳、规范工作流程,严防派驻(出)机构管理“灯下黑”,有效提升派驻(出)机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