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度红春碧夏,几度金秋银冬。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副书记胡贵明全身心投入到反腐倡廉事业,倾注了巨大的感情,奉献了无限的忠诚。2011年,胡贵明被评为“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2002年初,胡贵明由武定县县长调任楚雄州纪委副书记。身为党员干部的他深知组织培养一名党员干部非常不容易,深感党风廉政教育意义重大,提出了“教育不是万能,但不下工夫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却万万不能”的理念和要求。为此,他狠抓党风廉政教育并撰写了250多万字的反腐倡廉教案,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培训班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100多场次。他深入浅出说理,鞭辟入里阐述,给予广大党员干部以心灵洗礼,纯洁了党性。
在胡贵明的倡导和组织下,楚雄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建成了楚雄州廉政教育基地和遍布城乡的250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他的大力倡导下,反腐倡廉宣教活动风生水起,全州干部群众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廉政思想的熏陶和教育。
分管信访工作期间,胡贵明组织建立了信访举报电子台账,信访室对每一件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都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重要信访件,他都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抓落实。2002年10月,他带领信访室干部深入各县市广泛调研,研究制定了《排查调处重大信访制度》等政策,探索出了一系列先进的工作方法,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胡贵明一再强调:“实事求是,依纪依法依规办案,办铁案。”在分管案件查办工作的5年中,对州纪委查办的每一个案件,他都参与分析研究、制订调查方案、组织开展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建议。
五年来,胡贵明初查核实违纪线索1000余条,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县市查办疑难案件百余件。在严惩一批腐败分子的同时,也为一大批干部澄清了举报不实的问题,真正做到了实事求是、依纪依法。
参加工作30多年,胡贵明不论在什么岗位,都重责任、顾大局。他的妻子始终在企业上班,曾几次试探着想让他帮忙调到吃财政饭的单位。可每次不等妻子把话说完,他便笑着说:“算了吧,比起夫妻双方都在困难企业的家庭来说,我们算好的了。退一步说,假如你下岗了,我养你就是了。”2005年,他的妻子在企业退了休。
2007年2月的一天,胡贵明到县里参加会议。习惯一进会场就关闭手机的他,怎么也想不到,待会议结束打开手机,显示出的是家人10多个未接来电。他急切地回打过去,传来的是妻子的哭泣声:“大姐打电话来,说母亲去世了。”放下电话,他急忙往家赶,含泪送走了一辈子含辛茹苦却没能见上最后一面的母亲。
多年来,胡贵明全身心投入工作,家里家外全靠妻子一人料理。2003年6月的一天,妻子胆结石发作,医生要求马上手术,而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此时,远在外地查办案件的胡贵明只好在电话里安慰妻子,嘱咐孩子悉心照料。三天后,当他赶到医院签字时,妻子的胆结石已经穿孔。看着病床上被病痛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妻子,听着医生严厉的“批评”,他的眼里噙满了愧疚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