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近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宝鸡市陈仓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制度包括农村财务收入管理制度、农村财务预算制度、农村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农村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登记清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标拍卖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农村集体资源登记制度、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源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等15项制度。
其中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规定,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镇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陈仓区财政局监制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取资金之日起7日内缴存镇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统管资金专户。承包收入款项签约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镇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核准。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规定,执行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双审双签”及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查制。原则上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签批,500 -1000元的,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研究同意后,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由村两委其他人)加注意见,由村委会主任签批,支出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村三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主任签批。原始凭证按照村委会或村民会议同意事项-执行人执行并取得合法有效原始票据-经办人注明用途并签名-村报账员收集管理-村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批-镇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程序进行。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规定了“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岗位职责12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出纳岗位职责6项,村报账员岗位职责7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定了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受益分配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公开内容。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左右,通过广播、“明白卡”和公开栏进行公开,对于村民和监委会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及时公开,重要财务活动,要逐项逐笔公开。在公开日,由村会计做好公开记录,监委会主任核对盖章、镇督查人员签字后公开。村级财务审计制度规定,区镇两级农经、财政部门按照“三年轮审”制度,组织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可以委托社会中介审计组织参与审计,审计包括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束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农村集体资产登记清查制度规定,每年12月份要进行资产清查,结束后形成清查报告上报镇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规定,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的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价格和是否招投标等事项,要按照“四议三公开”程序办理,并要签订合同书,对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的要经司法部门进行公正。合同变更也要通过“四议三公开”程序办理。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招标拍卖制度规定,由村三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级处置集体资产招标拍卖理事会,拍卖前向镇纪委提出书面申请,镇纪委会同国资中心、审计、农经、物价、司法等部门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听证,提前15天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并对投标人进行为期一周的资格公示,拍卖会由村民代表参加,镇纪委监督,拍卖结果报镇纪委备案。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推行,将会进一步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规范“三资”运作,使村级“三资”科学使用、高效经营、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