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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

陈仓区对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0.08.25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实施情况,陈仓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组织药监、卫生、监察、物价、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沙红梅同志带队,于6月17日至28日对全区20个实行药品“三统一”的(中心)镇卫生(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一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等形式。对各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情况,药品的配送率、使用率是否达到统一标准要求,原购药品的清理情况及组织机构建立情况,配送药品的质量,药品库房、药房的药品储存条件,药品使用、分类是否规范,药品使用统一价格执行情况,药品“三统一”配送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中心)镇卫生(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对“三统一”工作认识明确,行动快捷,认真学习药品“三统一”政策和有关文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行动运作。在卫生局的组织下与中标企业陕西医药控股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了配送协议,使药品“三统一”工作得到落实。

自5月1日实施药品“三统一”后,各医疗结构按照政策规定,基本药物全部进行了零差率销售,各基层医疗机构克服困难,尽量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药品摆放整齐,分类标识醒目,全部实行微机管理。拓石中心卫生院、杨家沟卫生分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原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能够配备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了95%以上;虢镇医院、阳平中心卫生院、车站社区、城关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制作宣传横幅,公示基本药物目录价格,拓石中心卫生院还出动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录音广播宣传。药品价格的降低,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了群众的称赞。总的来看,药品“三统一”工作运转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