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三个三”工作思路,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2009年至2011年共审结党政纪案件71件,处理违纪人员73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
一、狠抓三个到位,打好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负责到位。对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主审人、审委会、常委会三级分工负责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分级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在审理工作中对把握不准的案件和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请示。在2009年处理两起公职人员受贿的违纪案件时,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同志向市纪委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汇报案情,请市纪委审理室协助把关,最后给予两名当事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是完善程序到位。坚持案件预审制度。对移送的案件严把受理关,自收到案件材料三日内进行预审,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调查组补送相关材料;坚持案件审理谈话和主审人制度。对移送的案件都要和案件当事人进行审理谈话,听取当事人对调查组确认的违纪行为意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及时确定主审人员,由主审人员审理后提出审理意见交审理室室务会研究后,形成审理报告;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区纪委分管领导坚持参与案件审理,在案件审核结束后召开审委会分析案情,对案件的定性、量纪、证据等情况进行集体审议,为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奠定基础;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克服“书面审理”的局限和缺陷,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与调查人员沟通联系,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共同解疑剖难,查审配合协作,合力把每一个案件都作为优质案件来办。
三是学习培训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有7人次参加了中省市纪委举办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对基层纪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次,培训人员200多人次;采取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区纪委各室轮训,先后有21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区纪委轮训;通过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一对一面对面的对基层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印发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书格式等文件资料指导基层的业务学习,制定了《宝鸡市陈仓区党纪处分案件协审制度》、《党纪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要求》、《党纪案件材料及格式要求》、《宝鸡市陈仓区纪委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制度》等文件。同时开展了纪检监察法规答题竞赛、廉政法规宣传等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提高了基层纪检人员的办信办案能力。
二、推行三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推行案件协审制度。区纪委按照《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了镇案区审工作机制。基层纪检组织查办的案件,决定立案前要将立案报告和初核材料送区纪委审核把关,审核同意后再按规定程序履行立案手续,防止发生“凑案”现象,从源头上解决了基层立案质量不高的问题。在查办结束后,将案件所有调查材料和拟给处分意见报区纪委进行协审。协审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核对证据材料是否真实、详尽、客观,是否相互印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意见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调查过程中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审核后,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在“案件协审登记表”中列出,交送审单位,由其逐项补查完善,完善结果要报区纪委逐项核对。在违纪人身份确认方面,是党员者,必须将其入党自愿书资料复印入卷;是公职人员者,必须将其公务员登记表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入卷;是领导干部者,必须将其相关组织任命文件或者批准文件复印入卷;属于责任追究的案件,必须将其分工文件复印入卷。案件协审后可以进行处理的案件,按照案件处理权限分级处理。这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基层纪检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程序,确保了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近三年来共协审基层案件42件,协审率100%,通过协审督促基层补充证据材料33份,纠正、落实处分14个,全面巩固、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
二是推行办信审查制度。2008年7月制定下发了《宝鸡市陈仓区纪委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制度(试行)》,对区纪委信访室下转基层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件,其调查结果由区纪委审理室统一进行审查把关。把关的内容为审核调查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证据材料,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审核其处理意见,看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核调查过程,看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区纪委在审查后下发“陈仓区纪委下转要结果信访件审查通知单”,在通知单中注明上报材料份数、存在问题、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及对基层调查意见的审核意见等内容后,连同调查报告移送区纪委信访室。信访室根据审理室的审查通知单意见进行销号处理,或者督促其进行补充调查,或者督促其尽快立案查处。2008年7月至2011年共审查基层要结果信访件 239件,建议立案的12件,建议给予警示训诫、诫勉督导的19件。通过办信审查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全区办信质量,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增加了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同,使群众重复上访问题大幅度减少,维护了全区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推行协作办案制度。区纪委按照《陈仓区镇和区级部门协作办案实施办法》,选择典型信访件作为协作办案线索,由区纪委信访室或者案件检查室牵头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选定信访案件初核查办人,采取以富有案件查办经验的老手带新手的方法,对相关信访案进行初步核查。协作办案办法实施以来,区纪委共抽调镇及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7期18人,参与办信办案9件,转立案4件,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通过协作办案,使基层尤其是新任职的纪检干部,熟悉了案件查办过程及调查谈话、证据提取、纪检文书的制作方法和党政纪案件审批权限等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办信办案能力。
三、强化三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安排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案件调查阶段就参加取证等工作,及时掌握案情,为快速准确结案做好准备。在2010年查处凤阁岭镇鸭下岭村违规发放、贪污抗震救灾款物案件时,审理室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在证据提取、政策依据、定性处理等方面与纪检室协同工作,经过连续多天艰苦工作,使这一被媒体报道在全市甚至全省都有一定影响的违纪案件及时得到了处理,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该村会计开出党籍处分,并将其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该案件被市纪委评为2010年度优质案件。
二是狠抓案件质量评查。采取由区纪委审理室牵头负责,相关各室包抓镇和部门,“一案一表”,逐案登记评析的方法,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进行检查。近三年通过检查评比,补充材料54份,督促落实处分决定 11起,整理装订案卷43宗,上报市纪委优质案件4件,2009年查办的宋平利违反财经纪律案、2010年查办的范斌科贪污案、2011年查办的晁玉录侵犯公私财产案被市纪委评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质案件,受到了通报表彰。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在全区形成了争办优质案件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案件质量的提升。
三是抓好处分落实。处分决定作出后,在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抄送时,除坚持签收制度外,把处分决定及时归入被处分人档案和按照处分轻重做好对当事人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一并紧抓不放。每年的第一季度,我们都要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案件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被处分人的考核、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近三年来,全区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工资、职务等全部按规定执行,执行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