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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

强化措施 狠抓质量 扎实开展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1.12.13

 

近年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对较为复杂的基层线索实行协作办案,对要结果信访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对办信办案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使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对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为了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避免处理案件线索的随意性,制定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

凡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线索,不管是直接受理的,还是上级机关交办的,还是领导批办的,或者通过查办案件、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等其他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对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或尺度不好把握的案件线索,由信访室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进行排查和研究,并确定办理方式。

该制度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是对比较复杂的基层案件实行协作办案。针对街镇及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调动频繁、业务生疏及办信办案不扎实、疲于应付以及同体监督不到位的实际,我们修订出台了《陈仓区镇和区级部门协作办案实施办法》。

协作办案,就是区纪委信访室对案件线索进行筛选后,按照集中管理集中排查的要求,经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认为问题比较突出或案情比较复杂的基层案件线索,由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选定案件查办人,按照办案工作程序,进行初步核查。原则上不抽调案发地纪检监察干部参与。

协作办案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区纪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

该《办法》的推行,一是提高了镇和部门领导对办信办案工作的认识,推动了基层办信办案工作的开展;二是解决了基层办信不扎实、疲于应付的问题,提高了办信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三是给被抽调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供了一次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使他们的办信办案能力切切实实得到了提升。

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共抽调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0期 26人。共参与办信办案17件,初核转立案6件,初核了结6件,正在初核5件。

三是对要结果信访案件实行审查把关。为了进一步提高镇和部门的办信质量,区纪委出台了《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办信审查和案件协审制度》。

凡是区纪委转镇和部门要结果的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后,镇和部门要将调查报告和所有书证物证材料一并报送区纪委审理室进行审查。经审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报告和材料相吻合,能相互印证,方可了结;否则,镇和部门必须再做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该《制度》实施以来,审理室共审查镇和部门要结果信访案件265件,其中退回基层要求重新调查43件,建议立案11件,建议给予警示训诫、诫勉督导45件。今年8月,办信审查制度被宝鸡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推行。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规范了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有效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

四是对基层办信办案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为了有效增强镇和部门重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修订完善了《陈仓区纪检监察组织办信办案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对信访件的办理及案件的查办作出了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考核规定。每年年底,区纪委依据本办法,对各镇和各部门办信办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同时对先进单位给予物质奖励。

通过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了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对办信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了基层办信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