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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区人社局严防就业保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来源 :  作者:区人社局  时间:2018.03.13

      为深入做好民生领域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人社局针对就业保障领域一些高风险事项重审批、轻监管,工作闲时有监管、工作忙时无监管,关键时期强监管、平常时期疏监管的现象,今年,在人社系统实施了风险事项防控报告制度。此制度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促进经常性防控为重点,以季度性报告和随机性抽查为手段,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所属事项经常性自查、检查、监管,排除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明确防控事项。针对就业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技能培训、医疗机构监管、创业贷款、待遇审批等热点和易发生问题的事项,统一公布防控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防控频次,要求各单位对照各自内容,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针对风险内容,制定防控的具体措施,明确自己单位本月、本季度防控监管的范围和对象,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防控工作。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是报告监管情况。实施季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将本季度就业保障风险防控情况,每季度上报局纪检组。局纪检组采取抽查、检查部分防控对象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人社领域防控工作进行评估,向局党组提出评估意见。局党组根据形势任务,研究出台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将防控报告制度纳入考核内容,对日常防控工作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情况报告不及时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防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处置。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视情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