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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陈仓区完善“三机制” 推动“四风”整顿深入开展

来源 :  作者:陈仓区纪委 王 楠  时间:2013.10.18

年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健全“四风”整顿责任提醒和落实机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及责任追究问责问效机制,积极推动“四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建立“四风”整顿责任提醒和落实机制。坚持提醒和责任落实相结合,教育和惩治相结合,在节假日等“四风”问题易发节点,将“四风”整顿的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印发各单位,进行警示提醒,落实包抓责任。今年国庆节前,陈仓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四风”整顿和干部作风纪律作风检查责任落实表》,要求全区130多个单位就“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和“四风”整顿情况开会学习,对干部进行提醒教育,并就是否落实了“四风”整顿有关责任、是否安排了节日值班、节日期间车辆是否封存、是否有公款送节礼和公款吃请行为、是否有公款旅游和变相旅游行为、是否有借节假日名义用公款发款发物和搞福利行为等进行自查,由各单位“一把手签字后送区纪委备案。夯实了责任,确保四风”整顿的各项规定落到了实处。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将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监察机关检查和新闻媒体检查相结合,印发了《“四风”整顿和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新闻媒体,分成五个检查组,就全区干部纪律作风和 四风”问题进行长期性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7次,同新闻媒体联合检查3次,印发通报4期,发现问题30多个,督促7个部门进行了整改。

完善责任追究问责问效机制。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了《陈仓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就干部“四风”整顿中有关问题的责任追究明确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引绺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给予党纪处分等十多种问责形式。截止2013年9月底,陈仓区已有19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副科以上干部7人,给予警告处分6人,撤职3人,“四风”整顿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