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陈仓廉政 - 党风廉政 - 正文

党风廉政

陈仓区出台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个严肃、三十个不准”规定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3.02.16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及区委《实施办法》,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凝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强大合力,216日,陈仓区委召开了《“三进三解三促”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并出台了《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个严肃、三十个不准”规定》。该规定严肃了调研检查、会议活动、公文办理、新闻报道、公务接待、在岗值班、厉行节约和廉政工作等八个方面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