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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扎实开展申报登记和自查自纠着力促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0.07.27

为了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和水平。4月中旬,陈仓区纪委专题部署安排,在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了申报登记和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重点申报登记党员领导干部住房、配偶和子女就业、经商办企业、兼职或兼职取酬、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聘任和从事营利性活动、借用公款、出国(境)考察学习、公款购买保险、公车配备使用、领取津补贴和奖金、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区纪委要求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全面把握其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使《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了然于胸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自查。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52个“不准”,逐项查找个人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自查不能遮遮掩掩或摆功评好,要敢于揭短、敢于暴露。同时,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确保查出问题、查准问题,不走过场。二是整改纠偏。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拟定整改方案,限期予以纠正。

区纪委要求各镇、区级各部门提高对申报登记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到申报登记不漏人,自查自纠不漏项。下一步,区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登记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按时报送《登记表》或审核把关不严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虚报瞒报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处理。申报登记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装入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