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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陈仓区切实落实中央9号10号文件精神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0.07.26

春节收假后第一天,随着陈仓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教育室、警示训诫室的挂牌和6名新调入同志报到上班,标志着陈仓区贯彻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近年来 ,陈仓区始终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率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统一管理。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下发后,结合实际,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办公办案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落实了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或列席区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区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监察局长参加或列席区长办公会;配备1名由非中共党员担任的区监察局副局长。

二是加强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力量。增加编制7个,使委局机关编制数达到33个。增设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教育室和警示训诫室,使内设室数量达到9个。明确离岗人员,不占用纪委监察局编制。

三是设立区纪委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8员,享受实职待遇,其中:正科级纪检监察员3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5名。

四是加强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组织管理。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按同级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委(党组)成员前面。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待遇,按每天2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实行轮训制度,每期抽调2-4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2个月业务轮训。

五是加强区纪委、监察局经费设备设施保障。从2009年起,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公经费预算参照政法机关标准执行,按照编制数每人每年15000元,由区财政列入预算。配备小汽车3辆、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18台,打印机5台、录音笔1支、摄像机1台、照相机2部、投影机1部,切实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