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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廉政

加强校车安全排查 杜绝悲剧再次上演

来源 :  作者:  时间:2011.12.13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校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该事故暴露出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1、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是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切实把保护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构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严格监管,引导学校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

2、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教育部门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要立即停用维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大路面巡视检查力度,结合公安部开展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交通运输部门认真核实交通运输企业的包车情况,对于被租赁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业务的车辆,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驾驶员资格关,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杜绝悲剧再次上演。各中小学校普及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以这起事故为反面教材,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并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杜绝此类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