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仓区政府下发文件,对2010年全区政风行风和投资环境评议结果进行通报。通报按照宝陈政办发(2010)113号文件规定,将测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内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单位各序列排名最后一名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优秀”等次。对各序列排名后三名的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通报要求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对群众在评议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进行研究,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用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效果取信于民,进一步树立政府部门和服务单位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区政风、行风和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发展和谐奋进新陈仓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