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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陈仓区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陈仓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3.01.19

各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办: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贾村镇桥镇村原村委会主任齐珠平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6月,齐珠平在出售集体林木过程中,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并收受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9月,齐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阳平镇野寺村违规报销餐饮等招待费问题。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阳平镇野寺村以招待、聚餐、购买用于节假日发放水果、礼品等事由,在水费账务中报销9745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8月,野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红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兼出纳杜录娟、监委会主任校建平、原调委会主任兼出纳梁岁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梁锋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折不扣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节前教育引导、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督促整改、总结提高的经验做法,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对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纠治、增强实效,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坚持,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纪委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