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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宝鸡市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19.09.1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作风规定,戒奢以俭,廉洁从政,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千阳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报销话费等问题。2014年11月至2018年9月,该所违规报销职工手机话费1.5万元,违规发放补助及奖励资金4.13万元。侯新辉作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侯新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台区陈仓镇李家崖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李家崖村违规套取国家资金11.01万元,私设“小金库”,以加班费、值班费、奖金等名义违规为村干部发放津补贴8.82万元。2019年7月,村党支部书记杨腊娥、村委会主任刘强、村党支部原委员李银义、村监委会主任李宝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韩亚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仓区县功镇上王卫生院院长王岁虎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王岁虎违规报销私家车燃油费0.1万元。2019年5月,王岁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眉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佟肖违规向公务人员赠送礼品、购物卡问题。2017年至2018年,佟肖为让其公司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得到照顾,在有关节日前后,违规向公务人员赠送高档白酒1箱、购物卡2.5万元。2019年7月,佟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受人员被问责处理。

  以上4起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慎微慎行,不断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中秋、国庆将至,节点就是考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真正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采取留痕倒查、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对节日期间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一律快查严办,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对管党治党不严,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导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甚至产生恶劣影响的地方或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